发热电缆辐射供暖系统调试与试运行包括哪些方面?发热电缆辐射供暖系统所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组件、配件、绝热材料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1.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未经调试,严禁运行使用。
2.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运行调试,应在具备正常供暖和供电的条件下进行。
3.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调试工作应由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配合下进行。
4.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调试与试运行,应在施工完毕且混凝土填充层养护期满后,正式采暖运行前进行。
5.初始加热时,热水升温应平缓,供水温度应控制在比当时环境温度高10℃左右,且不应高于32℃;并应边连续运行48h;以后每隔24h水温升高3℃,直至达到设计供水温度。在此温度下应对每组分水器、集水器连接的加热管逐路进行调节,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6.发热电缆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初始通电加热时,应控制室温平缓上升,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7.发热电缆温控器的调试应控照不同型号温控器安装调试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8.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供暖效果,应以房间中央离地1.5m处黑球温度计指示的温度,作为评价和检测的依据。
信息引用:发热电缆